发票开出去了.款没收到,要交税吗?
发票开出去,没收到钱需要交税。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规定:计税日期为,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;先开具发票的,为开具发票的当天;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规定: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,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;
3、未收到款就开具发票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收到款再开具发票的规定;
4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,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,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:(1)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,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、顺序、栏目,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,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;(2)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,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;(3)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,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,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、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;(4)拆本使用发票的;(5)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;(6)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;(7)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;(8)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;(9)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。扩展资料: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:(1)检查印制、领购、开具、取得、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;(2)调出发票查验;(3)查阅、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、资料;(4)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;(6)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,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。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,应当开具收据;经查无问题的,应当及时返还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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